在四川省宣汉县的毛坝海域。——四川省宣汉县金矿钾大测量所和清溪-普光钾肥大测量所拥有两项探矿权。这也是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来,首次组织非油气采矿权公开转让。对“汇率”转移方法的有益探索。
据悉,两项探矿权带牌匾共售出48次和25次,投标价格分别为1300万元和1900万元,溢价率分别为90.36%和120%。与以往矿业权的一次性支付不同,此次采矿权拍卖的火爆,是由于此次采矿权转让的收益将按照探矿权阶段转让收益和采矿权阶段转让收益率分别支付。
“以钾肥矿五年采矿权为例。在过去,如果投标价格为5000万,就意味着公司一次需要投资5000万。如果在开矿期间钾肥市场价格暴跌,公司仍然需要承担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改革后,企业通过招标获得探矿权可能只需支付1500万,每年矿业权转让收益按钾盐销售收益率× 2.8%的固定转让率支付。年销售收入1亿元,当年支付280万。”有关负责人采矿权的四川省自然资源部门表示,转让采矿权的固定回报率加上探矿权的所得投标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和局部性。。“对于企业来说,它减轻了采矿权人在开采初期的投资压力;对于政府来说,“价格+费率”的转让方式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矿业发展的规律,能够继续从矿业权的转让中带来利益。保护国家矿主权益,促进矿产勘查开发工作更加健康有序。”